最高检追查经济专家林志伟
不持委任书受贸易部聘请 并参与制订政策
林志伟。

(本报讯)经济专家林志伟(Lin Che Wei)在贸易部的作用成为最高检察院的聚焦。林志伟在无委任书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政策。林志伟是我国独立研究与咨询的政策顾问/分析员。此外,林志伟也曾担任过经济统筹部的政策顾问和援助小组成员。然而,林志伟经常参与贸易部讨棕榈油的多次会议。最高检察院调查人员之所以怀疑这一点,是因为林志伟在贸易部的地位被认为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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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星期三),最高检察长布哈努丁(Burhanuddin)声称,林志伟是贸易部招募的私人雇员,但没有委任书,也没有具体的工作合同。但实际上,林志伟参与确定食用油分配程序的流通政策者。这是非常非常危险的,林志伟是一个私人雇员,但其政策被总署长采纳。林志伟参加了许多讨论棕榈油的重要会议。事实上,林志伟也决定了政策的方向。

检察院调查人员正在调查将林志伟引进贸易部的人士。林志伟被怀疑是贸易部与私营部门的联络人。

据称,林志伟还与后来获得出口许可证的公司有联系。然而,最高检察院没有说出有关公司的名字。此外,调查人员还在调查林志伟与案件中其他嫌疑人的来往信函。林志伟与四名嫌疑人的来往信函据称与国内市场义务有关。

最高检察长指出,政府规定的国内市场义务(DMO)是20%,林志伟说承诺就行了。这是非常危险的。20%应该是出口批准许可证的条件,对于出口批准的许可证来说,条件是必须满足国内市场义务 20%。而且必须审查现场实情,但事实证明,只有做出承诺而已,不需要审查现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事实上,如果在报告中,确实是20%,但是实际上却超过了,甚至有的说是有26%。但事实是,市场上却没有货,货物并不存在。这表示什么呢?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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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志伟的职务和所制定的政策,贸易部尚未任何发表评论。

林志伟被指控与贸易部外贸总署长维斯努(Indrasari Wisnu Wardani)一起,以非法方式要求棕榈油生产商获得棕榈油出口批准许可证及其衍生品。

事实上,在出口要求中,公司必须提供国内需求(国内市场义务),占棕榈油或RBD棕榈油精出口总额的20%。然而,该规则却被忽略了。
在本案中,最高检察院怀疑林志伟与贸易部外贸总署长维斯努一起非法安排了棕榈油出口批准许可证及其衍生物。据称,出口协议没有履行20%的DMO义务。(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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