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可连任三届任期共六年 总统:若要求更长任期可向国会提出建议
乡长可连任三届任期共六年 总统:若要求更长任期可向国会提出建议

  (本报讯)佐科维总统表示,目前根据现有的法令规定,乡长的任期最多可连任三届或共六年之久。

  佐科维总统于1月23日在雅加达视察东区防洪运河,以及芝里翁河(Ciliwung)和芝沙达尼河(Cisadane)下水道项目的发展时说:“法令规定仍是最久连任三届共六年之久。”

  佐科维自承已向国会传达关于乡长最长任期从6年延长为9年的提议。他宣称,这是根据国家法令规定的程序提出的建议。他说:“乡长们提出延长任期的愿望,他们尽可向国会提出建议。然而目前的法令明文规定,乡长最长任期是可以连任三届共为六年。若要更久的任期,稍后请向国会按程序行事。”

  如悉,此前数千名乡长于1月17日在国会大厦前请愿,要求延长乡长任期至9年。当时佐科维总统就此事表示同意,不过有关落实之事交由立法机构(国会)决定。

  上述是斗争民主党政治家普迪曼(Budiman Sudjatmiko)在雅加达总统府谒见佐科维总统后阐述此事。

  除此之外,乡村、落后地区发展与移民部长哈林(Abdul Halim Iskandar)也表明,他支持上述乡长们的提议。因此他希望国会方面尽快讨论2014年第6号关于乡长任期规定的修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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