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因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被罚40万元
「椰树集团」因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被罚40万元

6月11日,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处罚结果为罚款40万元人民币(约合8.8亿印尼盾)。

公开信息显示,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4月30日,处罚单位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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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5日,海南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的招生广告,引发网友热议。招生信息显示,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只要懂写作,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

招生海报副标题中,椰树集团还表示,“职业经理学校”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就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 1000万的别墅,奖励分红股权。

3月29日,椰树集团招生部门向搜狐财经确认了招生宣传广告中的内容真实有效,并表示后续会甄选简历并安排写作能力测试。

此后不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认定上述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椰树集团立案调查。

天眼查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7月25日,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是饮料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的企业。其前身为1955年广东省投资30万元兴建的地方国营海口罐头厂。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8月,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职业经理学校”就已公开招生,第一期共招募了6个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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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招生条件显示,应征者需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

几日后,椰树集团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其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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