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0家中国艺人相关企业被注销,吴京沈腾均在列

近日,有财经媒体报道,今年由于税务风波不断,已有近700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被注销。

据某企业信息网站的数据和公开资料的不完全统计,今年起注销的明星关联公司已超40家,包括林心如、虞书欣、贾乃亮、刘雨昕等多位明星艺人名下的公司。

此外,截至8月底,还有超过660家艺人经纪相关公司被注销,其中3月、8月为注销高峰期。

从注册地来看,上海和浙江两省为注册地的公司注销数量最多,分别为15家和13家。

在该网站整理的名单中,可以看到不少耳熟能详的名字,包括沈腾、吴京、邓超、靳东、李宇春、黄晓明、王宝强、林心如等知名明星都在列。这些工作室大多是明星个人独资,而这样带有“工作室”的明星关联企业在全国有近700家。

近年来,艺人经纪的相关企业注销量明显增长。在2021年,艺人经纪相关企业更是6年内首次出现了注销数量比注册数量多的情况。

针对这样的状况,专家明确表示,如果相关人员曾经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的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受到严惩。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5年中国演艺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79.43亿元。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一直以来,演艺人员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据业内人士介绍,成立独立的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成为部分演出行业人员逃避税收的主要方式。

此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郑爽须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罚款共人民币(专题)2.99亿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4月初依法受理郑爽涉嫌逃漏税的举报,有关负责人针对郑爽事件说明具体情况,其中提到,郑爽2019年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实拿片酬1.56亿元,分为两部分收取。

第一部分4800万人民币,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逃税;第二部分1.08亿人民币,则是该剧制作人和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约,以“增资”方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隐瞒天价片酬的收入。

不仅如此,郑爽另外有3507万人民币的演艺收入,同样也是透过企业收入的名义虚假申报,上述林林总总加起来,郑爽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达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为2652.07万元,因此依法做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而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因当时是郑爽的经纪人,涉嫌帮助郑爽逃漏税,也被税务机关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目前张恒的微博被禁言处理,而郑爽及郑爽工作室的微博帐号则是永久禁言。

自此,国家税务总局也高度重视,声明将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推动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然而就在相继注销公司之前,许多明星们正扎堆在海南成立新公司。据悉,自2020年6月至今年5月,海南影视文化相关的新公司注册量超2200家,其中今年以来新成立的超1600家。

其中,“避税”或是背后最大动因。按照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法,明星个人演出收入将按照劳务费征税,最高可能达到40%,但是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以公司形式运营,就能合理规避不少税费,若再叠加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这个避税力度将更大。

法律不是用来无视和试探的,国家法律的威严是容不得任何挑战,艺人有艺更要有德,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发财艺人,不可能躲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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