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采购/进口新冠疫苗
必须事先经过卫生部/外交部协调安排

(本报讯)地方政府从外国或相关机构进口新冠疫苗,必须与中央政府即卫生部/外交部事先协调。

9月15日,星期三,外交部对外合作局长安德烈亚诺·欧文(Andreano Erwin)称,从国外采购新冠疫苗的机制必须通过与外交部的协调。然后,外交部将与卫生部就捐赠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提供赠款的国家或一方可以与外交部联系,然后,外交部将与卫生部讨论疫苗捐赠、疫苗类型、紧急使用授权、交付过程等事宜。

第 14 号总统条例有新规定

新冠疫苗的采购和分发,以前由2021年第50号总统条例关于2020年疫苗采购和实施疫苗的第99号总统条例第二修正案管制,以抗击新冠肺炎大流行。根据该条例第11条第(1)款,疫苗采购由国有企业进行,直接指定给商业实体,或以政府负责的国际机构合作的形式进行。

在2021年10号第33条卫生部长条例中,县/市政府可以与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实体、专业组织、国军、警察合作采购新冠疫苗。根据这两项规则,地方政府在没有与相关部委/机构的协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进口新冠疫苗。安德烈表示,需要疫苗的地方政府可以与外交部和卫生部协调采购和分发过程。

中央政府还将向需要改善疫苗接种成绩的地区分发新冠疫苗。与此同时,需要新冠疫苗的地方政府可以与外交部和卫生部协调下一个进程。

卫生部新冠疫苗接种发言人西蒂·娜迪亚·塔米齐(Siti Nadia Tarmizi)也证实,必须首先向中央政府协调向地方政府提供一切形式的新冠疫苗赠款。如果赠款肯定必须与外交部和卫生部协调。

外交部长称印尼继续通过外交途径获得疫苗

此前,廖内群岛省政府表示,将从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获得10万剂中药新冠疫苗。廖内群岛省长安萨尔·艾哈迈德(Ansar Ahmad)表示曾多次从新加坡获得处理新冠病毒援助。随着新冠疫苗的到来,预计它将加速实现新冠疫苗接种的目标。对此,卫生部新冠疫苗接种发言人西蒂将核实真相。

据了解,新冠疫苗接种是降低社区活动限制级别的因素之一。地方上显示的病例发展趋势与高疫苗接种成就,可以降低社区活动限制级别。

然而,不少地方政府抱怨从中央政府获得的疫苗数量太少了。因此,接种疫苗的实现使其未能达到设定的目标。

(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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