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再获 4.2 万亿盾额外注资金

        【本报讯】政府又再向国电公司注资约共4.2万亿盾,这是根据2021年第122号有关增加印尼国家注资金的政府条例的规定付诸实施。

        政府于1月11日,根据上述条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载明:“根据第1条载明,增加国家注资金为4万2731亿9636万8879盾。”

        供国家注资金用的预算来源来自能源矿务部转移的国家基金,这是能源矿务部在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国家预算案预算年度的基金。

        在上述条例中,增加国家注资金也是根据1994年第23号有关国电公共企业的形式变成有限公司的规定实施的。

        实际上,国电公司在去年10月已得到了约共8020亿盾国家注资金,因此这家国营企业从政府手中共获了5万亿盾注资金,这是根据2021年第103号有关国家注资金加入国电公司股本的政府条例的规定实施的。

        此前,国电公司总经理达马万(Darmawan Prasodjo)曾说过,国电公司将使用国家注资金,以加快我国电力设施的建设发展。

        达马万说:“从商业投资的角度来看,这项投资是不可行的,但由于国家要实行潘查西拉(建国五项原则),政府就应当提供约共5万亿盾的援助,使这些纲领能成为具有社会正义感的优秀项目。”(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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