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令各警区审慎办案
要求制定涉及 ITE 法的办案指南

(本报讯)警方公关部普通信息科长拉马丹上校表示,总警长里斯提约将军指示全国各级警区制定涉及《电子与信息交易法》(ITE法)的案件解决指南。

使调查人员在接到以ITE法作为法律根据的案件时具有相同的办案准则。

拉马丹周四(18/2)在雅加达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总警长已向各级警区作出指示,要求制定一个指南,以解决适用ITE法的案件。

指南中将规定的规则之一是,带有ITE法条款的投诉或举报,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举报,不能由他人代为举报。

拉马丹说,如果受害者是B,那么举报人就是B本人,而不是A。

他还说,制定上述办案准则是按照佐科维总统指示。

总统强调,不应再使用《 ITE法》中的“橡皮条款”(没有明确基准的条款)将某些当事方定罪。

拉马丹还说,使用《 ITE法》解决案件时,必须优先考虑为投诉方与被投诉方进行调解。

他认为,如果所投诉的案件不会引起社区冲突,则没有必要拘留。(I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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