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仍在任抹通缉数十名在村庄纵火分子
警方仍在任抹通缉数十名在村庄纵火分子

  【任抹讯】在逮捕了其他 9 名嫌疑人后,警方仍在追捕数十名烧毁任抹(Jember)Mulyorejo 村居民房屋和车辆的嫌疑人。

  任抹警方负责人赫里(Hery Purnomo)中校表示,警方与东爪哇警方的团队和外南梦(Banyuwangi)警方一起逮捕所有破坏公物的嫌疑人,估计有数十人。

  赫里于星期日(8 月 7 日)说:“将继续开展焚烧、破坏和暴力盗窃案件的处理工作,直到所有涉案肇事者和尚未抓获的迫害肇事者都被抓获和彻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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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里说,大多数纵火犯来自外南梦的卡里巴鲁(Kalibaru)村,该村与东巴班(Baban)乡很接近。

  他要求两个村庄的居民能够完全让该案件由警方处理。

  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涉嫌纵火、破坏公物的 15 人。其中九人已被列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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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带到任抹警察总部的 15 人中,经过检查,有 9 人被宣布有足够的证据被认定为嫌疑人,并将进一步拘留。同时,还有6人仍是证人,”他说。

  这九名嫌疑人分别有是 J(55岁),他在煽动居民烧毁、破坏和烧毁居民房屋。然后是 S(39岁),M (42 岁)。他们两人都参与了焚烧居民房屋的事件。

  随后是 A (54 岁) 烧毁了一名居民的车辆。MS(37 岁)的居民,在破坏居民的摩托车。还有 M (35 岁) 的居民; W (39 岁),S (51 岁) ,他们也参与了烧毁人们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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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居民 G(39 岁)作为抢劫加油站的肇事者。

  “警方逮捕了九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犯有《刑法》第 187 条第 (1) 款与《刑法》第 55 条、第 56 条和/或《刑法》第 170 条第 1e 款。和或《刑法》第 365 条第 (2) 款连同《刑法》第 64、65 条,”他说。

  《刑法》第 187 条第 1 款的刑事处罚最高为 12 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 170 条第 1e 款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 7 年徒刑,《刑法典》第 365 条第 (2) 款的刑事威胁最高可判处 12 年徒刑。

(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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