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PPS)的最后期限,只余一周。承诺自愿申报遣返资金的纳税人,必须立即将资金取回印尼。
根据《2021年第196号财长条例》关于纳税人实施《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的规定,遣返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这意味着《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参与者还有一周时间将资金取回印尼。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解释说,《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参与者必须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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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资金是由参与者自己决定的选项,因此他们必须履行诺言。
穆丽亚妮于周四(22/9/2022)强调说:“他们已经说了(在申报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时的承诺),我们将始终根据他们在《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中传达的内容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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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指出,《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汇回的总净资产达到13.7万亿盾。
这数额包括通过《自愿申报资金遣返方案》披露的总净资产的2.3%,即594.82万亿盾。披露最大的资产498.8 万亿盾来自国内,然后59.91万亿盾来自国外。
披露有投资承诺的净资产,价值达到22.34万亿盾。
(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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