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强奸罪一审宣判13年 附加驱逐出境

  吴亦凡去年7月卷入桃色风波,被中国网红都美竹爆出「选妃潜规则」,包括性侵未成年、酒局选妃等,去年8月中,北京法院经审查正式批准以涉嫌强奸罪逮捕吴亦凡,关进北京朝阳监狱。昨日一审宣判,吴亦凡遭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併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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