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跨省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出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召开专题新闻通气会。 王子涛 摄

    中新社上海3月24日电 (王子涛)建立侵权“黑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等新的融资服务模式……24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相关部门,对日前落地生效的《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作为中国首个跨省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若干举措》聚焦跨区域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等关键环节,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流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制度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
  “《若干举措》的出台有利于促进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青吴嘉’三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机制;有利于加强三地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示范区人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营造示范区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认为。
  记者发现,《若干举措》中显示,将建立侵权“黑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
  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方面,也将争取国家知识产权金融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其中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依法依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等新的融资服务模式。
  此外,还将树立“一体化示范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企业注册、社会团体登记使用或冠名“一体化示范区”的市场行为,提升一体化示范区品牌影响力和价值。
  唐晓东表示,下一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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