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奴甘讯)北加里曼丹省奴奴甘(Nunukan)市(Jalan Fatahila)的一名家庭主妇DP(30岁),因涉嫌擅自挪用分别于2022年8月和11月租用的两辆摩托车以抵押/典当牟利,遭到警方逮捕。
Nunukan 警察局长 Iptu Sony Dwi Hermawan 透露,DP分别在两家摩托车租赁服务处租了摩托车。 2022 年 8 月,她在Sulhatta( Jalan Fatahilah RT 10 旗下的一家租赁服务处租了一辆价值 2200 万印尼盾的红色雅马哈( Yamaha Free Go )摩托车(编号为 KU 2034 NW);而后在2022 年 11 月,又在 Muhammad Mujib 租赁公司(Jalan Pongtiku Nunukan Tengah)租了一辆价值 800 万印尼盾的雅马哈(警号 2819 NF)至强摩托车。
当时,雅马哈至强摩托车的租金为每天 80,000 印尼盾。 与此同时,Yamaha Free Go 摩托车为每周 600,000 印尼盾。
Sony表示,肇事者确实计划以租用摩托车获利,然后再通过典当来牟利。 最初,DP会按时支付租金,但最近她一直拖欠……很少支付租金。而且租赁处也越来越难以联系DP,她不在住所…..每当电话接通时,她总是承诺立即归还摩托车、并支付所有租金。
“DP在回答摩托车主的问题时也总是故意绕圈子、顾左右而言他,所以车主怀疑摩托车已经易手,故而向警方报案。” Sony补充说。
在调查过程中,摩托车租赁服务处的怀疑得到了证实。DP租的那两辆摩托车,确实在其他人手里。雅马哈至强摩托车被DP抵押了400万印尼盾。同时,雅马哈Free Go被典当600万印尼盾。据悉,根据刑法第 372 条,DP已被警方确定为该案的嫌疑人。(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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