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全国“网贷”营业额达221兆盾
经济学家:政府应加强合法金融监管 普及其他非法网贷教育

(本报讯)网贷(金融科技)的问题越来越多。问题主要与网贷在计费中所犯的违规行为数量有关。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投资警戒专责小组的记录,截至2021年8月,共有22,986宗与网贷有关的民众投诉。其中详细报告了多达9,421起轻微/中度违法行为案件,以及多达13,475起严重案件。事实证明,在网贷的许多投诉和违规行为中,资金营业额相当大。

金融服务管理局指出,截至2021年6月,来自全国各地的6,481万客户以网贷借款,资金输送量达到221.56兆盾。从2020年6月的113.46兆盾增长92.58%,或在过去一年里几乎翻了一番,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借款人数量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51%。

2021年7月底,非银行金融业监管局副局长莫哈马德·伊赫萨努丁(Mochammad Ihsanuddin)声称,这笔资金流向的数量只来自那些已经在非银行金融业监管局注册的资金。即,如果包括那些没有执照的人,因为他们也被公众访问,那么来自网贷的资金流动很可能大于这个数字。这个合法网贷行业帮助弱势民众和中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特别是,如果我们看看高达4.26亿笔交易的交易数量,交易非常小。

经济和法律研究中心经济学家比马·尤迪斯蒂拉(Bhima Yudhistira Adhinegara)表示,网贷在国内的受欢迎程度实际上是非常合理的。因为,网贷在管理方便、资金拨付速度等方面具有优势。贷款上限也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一些富有成效的商业贷款仅足以附上发票证明,无需任何抵押品。虽然消费贷款使用个人担保。与东南亚区域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信贷分配或银行融资价值仍然很低。根据记录,国内的银行信贷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38.7%,而新加坡为132%,马来西亚为134%,泰国为160.3%。这使得大多数民众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得公平融资。另外,国内的金融知识和包容性较低。这使得下层阶级仍然缺乏对网贷的了解,但由于它需要资金的贷款,它很容易受到诱惑。

经济学家因德·奈勒尔·胡达(Indef Nailul Huda)也表示赞同。胡达看到网贷在国内的发展能力是由于民众中个人和商人,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贷或资金缺口而产生的。例如,在中小企业部门,我国央行的报告指出,从银行获得信贷流动的小企业实际上只占中小企业总数的30.5%。其余69.5%的人无法从银行获得信贷。事实上,在这69.5%的人中,有43.1%急需信贷。央行估计,如果它们提取信贷,信贷潜力可能达到1.605兆盾。很明显,我们的信贷缺口仍然很高。

此外,从银行获得信贷和从多方融资获得融资的条件往往复杂而严格,因为它必须附带行政文件、担保等若干条件。由于这个问题,民众和中小企业更喜欢浏览信贷来源或其他融资,从官方融资援助计划到私人融资项目,甚至高利贷。他们通常跑去借高利贷,但金融科技(网贷)一出现,管它是合法的和非法的他们中的一些人转向金融科技。

网贷的存在为民众和小微企业提供了多种好处。例如,网贷被证明是民众和商人的替代贷款来源,因此它可以对经济车轮的旋转产生积极影响。

甚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信贷的增长呈负数。另一方面,对合法网贷贷款的需求上升;他们转向了合法的网贷。
除了作为另一种贷款来源和推动经济之外,网贷的资金流动还可以使公众对金融产品(包容性)的理解程度提高。事实上,非法网贷案件的出现并不令人高兴;在选择网贷时,可以给广大市民一个教训。可是,仍然存在错误的选择。

比玛也同意,网贷的存在实际上对民众有好处。例如,网贷利用数字系统进行人工智能,使所有流程更快、更准确,不再需要排队到银行,全部在线进行。网贷公司的诞生也创造了就业机会。

胡达并不否认网贷的存在, 也存在一定的伤害风险。例如,从合法网贷,其伤害是网贷经常被民众用于消费需求,例如通过“以后支付”功能。我们必须鼓励更多贷款(网贷)流入生产部门,因为网贷的伤害之一是增加对消费部门(如支付部门)的贷款。有时合法网贷的利息甚至高于其他金融机构。许多其他的伤害来自非法网贷,例如利息不仅高,而且令人透不过气,甚至每年有高达300%的本金贷款。

另外,贷款期短暂,以不道德的方式计费,利用个人数据的传播,进行恐吓。因此,许多使用非法网贷的民众受到伤害。

公众可能记得的其中一个故事,是东爪哇玛朗的一位前幼儿园教师的故事。他从24份网贷申请借款,而遭到24名网贷收债人的恐吓,债务达到4000万盾。催收账单的方式太吓人了,他差点想自杀。最近,东爪哇任抹(Jember)的一位妇女甚至因为网贷造成的抑郁症,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甚至据说,催债人仍然联系她,即使她死了。

另一个证据是,网贷是我国消费者协会收到的许多民众投诉的部门之一。例如,在2020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记录的消费者投诉,达到3,692起。投诉中包括网贷。至于网贷,关于如何向借款人收取的投诉达到了57.3%。然后,涉及信用重组申请16.3%,支付系统和基调变化6%,社区身份使用4.6%,数据传输4.6%。其余的,以投诉的形式,既不贷款,但得到转移资金达4.6%;坏账3.2%;支付不符3.2%;贷款利息3.2%;贷款偿还1.6%。

我国消费者协会投诉负责人瓦西托(Aji Warsito)称道,我国消费者协会的所受到的投诉属于非法网贷,案件的特点是催收方式,每天的利息超过规则的 0.5%。但也有针对合法网贷,一般投诉,因要求重组或优惠罚款和利息。
收到投诉后,我国消费者协会通常跟进相关公司、协会和金融服务监管局的法律投诉。对于非法网贷,但通常是转送给投资警报工作小组和警察处理。因为它通常是一个犯罪领域,那里有诽谤和不愉快的行为。

比马认为,这些伤害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大多数问题来自非法的网贷商业活动。问题是,他们没有在金融服务监管局注册,所以最低限度的监督和跟进不是当局的权限。到目前为止,金融服务监管局只对正式注册网贷的问题负责。截至2021年8月25日,这一数字仅包括116家网贷公司。

如果存在非法网贷的问题,那么投资警报工作小组和通信与资讯部进行严厉打击。但是清除非法网贷的速度也很低,更不用说许多来自国外的非法网贷服务器了。当被阻止后,非法网贷很容易创建新的营销、新应用程序和网站。因此,监管机构的举措总是会失效。此外,政府和国会尚未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案。我国也没有关于网贷或金融技术的具体法律,因此很难判定非法网贷有罪。

因此,根据比马的说法,最基本的解决办法是政府和有关各方继续教育公众不要陷入非法的圈套。此外,政府和金融服务监管局还需要增加拥有轻微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及其覆盖面,以便为民众和商界提供资金,这样它们就不会轻易地跑去找非法网贷。金融服务监管局还可以加强与电信公司的持续合作,以阻止用作营销手段的电话号码。金融服务监管局还需要加强对注册网贷的监管,并重组其利率。因为,即使它是合法的,所提供的利息实际上也相当高。在金融服务监管局注册的人与人金融科技(网贷)数量也应收紧,以便数量更小,监管更加容易。
另外,应立即批准个人数据保护法法案和关于网贷的法律。这样,对开展活动进行规范监督有了全面而严格的规定。

胡达补充说,还需要有一个大规模的封锁政策,涉及供应商,如目前实施的禁止开放色情网站。必须通过与提供商合作来实际打包一个阻止系统,例如阻止色情网站。因此,如果没有金融服务监管局许可证,互联网提供商将自动拒绝非法网贷。

(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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