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税加速破局

实际上,自从2013年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接下来的几年,推进房地税立法的说法时常出现,但终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到实处。

其中,推出的合适时机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当前,中国国内疫情控制较好、经济持续复苏,实现当年预期目标压力不大,这为房地产税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同时,一直以来,众多炒房者避险原因等因素购买多套房屋,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叠加当前疫情影响,贫富差距越发加大。此时出台房地产税有助于引导炒房客取消炒房预期,抑制居民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以此达到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促进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目的,也符合近期频繁提出的“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

更重要的是,在当前房地产调控继续强力进行的背景下,土地出让料快速降温,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有必要新的税种弥补土地出让金的不足,这也倒逼房地产税的推进需要尽快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房地产税试点城市早已有之,2011年1月,分别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实施,但当时开始试点的是房地产税范畴内的房产税。而目前推出的是房地产税,不仅包括房产还包括地产,所以,此前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的试点取得的经验在此次房地产税实行的过程中并不完全具有借鉴意义。

不仅如此,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效果并不显著,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彭旭辉表示,上海、重庆此前房产税试点效果不佳是由于其税率太低、覆盖面小等原因,两地应利用原有的经验基础,继续强化相关试点工作,提高房地产持有环节的开征税率标准。

新试点呼之欲出

如果上海和重庆试点城市已被排除,房地产税试点若要推行,将会重新选择哪些城市进行?这也成为业内讨论的焦点。r有观点认为,深圳、海南和浙江有望成为最新试点城市,主要原因在于这三地都是处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先说海南,是要按照中共中央要求打造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港,最大的要求是投资便利化,实现要素充分流动,且在2025年前要做好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因此,海南也应该尽快考虑用经济手段替代行政手段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树立自己应有的国际形象。

再来说深圳,众所周知,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多次重大改革当口被作为先行示范区,有着改革试点的“良好基因”和经验,同时又有着打破固有思维,敢于创新的优势,因此,选择深圳作为房地产税试点或顺理成章。

作为共同富裕的示范区的浙江也有着房地产税试点的条件,浙江作为试点区域,不仅可以起到带头作用,而且可以探索房地产税改革与共同富裕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进而成为成功范本,并逐步推广。

当然,尽管高层对房地产税的推出“一锤定音”,但也要注意当下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包括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推进试点后对市场的冲击,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处于深度调整之际的风险前提下。

来源: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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