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余凡 今年1月下旬,苏西省巴东(Padang)市国立第2职业中学(SMKN)一位非穆斯林女生因不愿戴头巾,被指违反“校规”。消息迅速在社交媒体传开,引起教育界以及儿童保护协会(KPAI)的密切关注。前巴东市长法乌齐(Fauzi Bahar) 在电视访谈中说,他任市长时的2005年就颁布“女学生戴头巾”的指示,是为了“避免蚊子叮咬”、“保护少数群体”,15年来“相安无事”,如今为何闹翻了?语调中显然责怪该女学生“不识相”。 《时代网》(TEMPO.CO)报道,教育部长拿丁(Nadiem Makarim)于24日在Instagram平台的视频中表明:“校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教育法。”“校方绝不可做出要学生穿着某一宗教服饰的规定或呼吁,更何况是与学生的信仰全然不同的宗教服饰。”“政府绝不容忍校长或教师做出‘不宽容’的违法行为。”部长坚决的态度,获得了民众点赞。 2月5日,经过几番认真、深入讨论后,内政部长连同宗教部长、教育部长发出了“关于国立学校制服”的联合决议(SKB 3 Menteri),明确规定:(一)地方政府(Pemda)管治下的国立学校必须依法执行。(二)学生、教师以个人意愿选择普通校服或有宗教特色的校服,校方不可干预。(三)地方政府及校方不许指定或禁止学生穿戴具宗教特色的制服。(四)地方政府及校方必须在决议发布后30天内废除指定或禁止学生穿戴具宗教特色制服的规定。(五)倘若发生违反联合决议的事件,违规者将被处予相应的惩罚。(六)在亚齐省(Aceh)的伊斯兰学生、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例外,可以遵照亚齐省的政策执行。 《共和网》(REPUBLIKA.CO.ID)于15日报道,苏西省巴利亚曼市(Pariaman)市长乌玛尔(Genius Umar)公开表示拒绝执行“三部门联合决议”(SKB3Menteri)有关国立学校学生制服的规定,他辩称:“如果我们照部长决议办事,那些原有的宗教学校,譬如‘伊斯兰综合小学’该怎么办?巴利亚曼市决不执行部长有关校服的规定!” 市长认为,学校应是根据学生的宗教而栽培、塑造其品德特点(karakter),尤其是长期以来,巴利亚曼市不曾发生在校学生对校服规定提出抗议的事例,因为,该市是伊斯兰信徒的单一社会(homogeny)。他说:“从未有过学生拒绝戴头巾的事件,所以,还是像以往一样自行决定吧。”并建议苏西省长作为中央政策的执行者,应该与苏西省所有县市政府进行协商,然后统一表态,因为部长的决议必须根据各省的情况作出调整和规划。 乌玛尔市长表示将致函给教育部长,直接谈论关于校服的事宜,因为“联合决议”并不适用于所有地区。巴利亚曼市不曾也绝不会强制推行某宗教服饰的条规,而现实情况是,所有学生都自觉自发地穿戴穆斯林特色的头巾,因为本市居民中占99,6%是穆斯林。 《新闻平台》(TRIBUNNEWS.COM)于17日报道,内政部门(Kemendagri)的地方自治厅(Dirjen Otda)厅长马立克(Akmal Malik)表明,已在电话中向乌玛尔市长说明:“地方首长的任务是遵守所有宪法条例,而联合决议即属于宪法条例。”市长也表示明白联合决议的紧迫性。马立克解释,虽然决议中已指明将惩罚违规者,但内政部仍以沟通交流为先。“地方首长的就职誓词是执行所有宪法规章,违拒者必然有后果,会受惩罚。但政府会先沟通,进行交流。”交流也是对地方首长的劝导。“可以肯定的是,经过交流后,相关方面能彻底了解。”网民议论,近几年来,内政部对地方政府的驾驭能力显然在退缩。 知名评论员鲁迪(Rudi S.Kamri)最近在其政论视频中说,巴利亚曼市长抗拒联合决议的言论非常不智,也没有细阅、体会决议的内容,既然市长没有指令学生穿戴具宗教特色的制服,又何必拍案而起、上纲上线地拒绝执行部长的新法呢?说穿了,可能有“政治算计”的成分。鲁迪呼吁内政部长必须严格执法,对“自恃民意”、顶风作梗的地方官员下手立威。并“风趣”地解析市长的前名“惹尼乌斯”意译是“天才”,但拥有“博士学位”的市长显然并非治国安邦的“天才”。引动了大批网民的跟帖、点赞、评论! 久居或常到苏西省的人士心里都明白,多年来,该省的经济建设比起毗邻的苏北省和廖省落后甚多,这固然因苏西省背山面海、耕地不多而地震频发所限制。此外,这里是“反动派”的大本营,“最不支持佐科维”的省份;虽然中央以大局为重、一视同仁,却有不少言必传统,却没有真正了解“传统”的“天才”,把苏西省罩在“自缚”的困局中。